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关于公布学术道德委员会委员名单
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文件精神,经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提名和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名,校学术委员会第3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陈晶莹同志当选为校学术道德委员会主任委员,胡乃静、付一书、江淇、涂丽萍当选为校学术道德委员会委员。 校学术道德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任期相同。
特此通知。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2016年12月9日
下载: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关于公布学术道德委员会委员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