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台管理 | 校园网主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7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30    作者: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点击率:

关于2017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推进本市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青年人才的成长,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师,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倡议并出资设立上海高校青年科研骨干培养计划,简称“晨光计划”,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实施。为做好2017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晨光计划项目的人选必须为30周岁以下(198711日以后出生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教授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在编青年教职工。

二、项目介绍

1.晨光计划项目分社会科学研究和自然科学研究两大类。社会科学研究每项资助2万元,自然科学研究每项资助6万元。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236个月。

2.今年继续设立“艺术学”专项,实行单列答辩的评审方式,用于鼓励艺术类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具有文化积累价值的作品集、专著、音像制品成果等。

3.晨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为4

三、申报流程

1.各单位部门请按有关要求积极组织项目申报,科研处、学科建设处将于10月中旬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予以公示并上报上海市教委。

2.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在11月中旬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由项目申请者本人进行陈述和答辩,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四、申报方式

项目申请者需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以及电子版申请书1至各二级学院学科秘书处,各二级学院秘书整理申报材料并填写汇总表后,请于1016前报送行政楼501室,各职能部门申报材料可直接报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相关材料请查阅上海教育网站(www.shmec.gov.cn),其他相关事宜请与科研处、学科建设处联系。

联系人:臧冠荣;联系电话:50213820Emailxkjsc@lixin.edu.cn

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2017930

 

附件1:“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2:2017年度“晨光计划”项目汇总表

分享到: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