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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重大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3    作者: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点击率:

各二级学院(研究机构):

国家级重大项目已成为体现学校学科建设和科研水平的标志性项目。为贯彻落实新一轮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和十四五规划要求,提高国家级重大项目申报质量,鼓励教师组建团队,凝炼研究方向,做好预研究,现启动我校2021年度国家级重大培育项目招标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及数量

主要支持培育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自科重大项目等国家级重大项目申报。

2021年度拟培育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各不超过5项。

二、申报条件

国家级重大培育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已形成较为明确的研究方向,需具备条件一,或同时具备条件二与条件三:

1.具有主持国家级重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项目经历;

2.具有主持相关研究领域的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项目经历;

3.5年内取得若干代表性学术成果。

三、资助金额

资助金额:重点项目为30万元/项,一般项目为15万元/项;资助研究周期为3年。培育期内,国家级重大项目获批立项的,停止后续资助,剩余培育资助经费直接给予奖励。

四、培育考核

培育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完成如下考核要求:

(一)组建基础扎实、结构合理的学术科研团队,凝练研究方向,确定具体选题;

(二)申报重大选题:项目负责人按照培育申报书约定的预研究方向,每年报送高质量国家重大项目选题;

(三)申报国家重大项目:培育项目获得资助后,须认真研究重大招标项目指南及文件精神,落实申报任务,明确工作流程,主持申报次数不少于2次。

(四)拟申报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应邀请1-2名校外同行专家为子项目负责人,组织召开课题申报论证会(不少于2次)。高质量完成项目申请书,字数一般不少于20万字。

(五)培育资助期间,项目负责人每年应向科研处提交项目研究进展报告。

五、申报方式

申报人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国家级重大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科研与社会服务类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电子签名。各二级单位汇总盖章后统一报送科研处(电子扫描版即可)。

报送邮件地址:kyc@lixin.edu.cn。申报截止日期:202184日(周三),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要求

1.国家社科重大培育项目资助分3年下拨。第一年下拨资助总额的30%;通过年度评估检查,下拨资助总额的40%;结项通过后,再拨付剩下的30%

2.资助经费按《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建设资金管理办法》(〔201911号)及学校财务规定列支。

3.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入选,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

联系方式:蒋竞莹,18021098693  张海瑞,18021097251

电子邮箱:kyc@lixin.edu.cn

附件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国家级重大培育项目申报书》

附件2《“高地大”科研与社会服务类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202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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