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按时完成率和研究成果质量,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和上海市社科办统一部署,现开展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除2024年度立项外的所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点检查2021年度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二、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工作情况和阶段性成果情况。
三、工作要求
1.重点检查项目(2021年度立项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中期检查各项内容,提交科研处审核;并填写《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检查项目数据统计表》(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重点检查项目重要成果举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kyc@lixin.edu.cn,文件名统一格式为:立项年度+姓名+附件名称。
2.其他在研项目研究进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2024年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进度情况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kyc@lixin.edu.cn,文件名统一格式为:立项年度+姓名+附件名称。
3.年度检查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海瑞,联系电话:18021097251
科研处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