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上海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沪委办〔2025〕1号)要求,上海市第十七届(2022-2023)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已启动。为做好本届评奖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面向党的创新理论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设立的市级奖项,每两年开展一届评选表彰。评奖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通过评选表彰,激励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守正创新、不懈奋斗,更好繁荣中国学术、发展中国理论、传播中国思想,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化学理化研究,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为建设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服务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评选范围和奖项额度
(一)评选范围。本校在编及离退休作者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出版或发表的著作(含专著、编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论文。
(二)奖项额度。本届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学术贡献奖、学术新锐奖、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表彰额度共500项,其中学术贡献奖不超过4项,学术新锐奖不超过20项。其余为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特等将、一等奖、二等奖)和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特等将、一等奖、二等奖),该两项奖项具体奖项额度根据两类奖项进入复审的比例综合考虑确定。
三、申报条件和办法
(一)学术贡献奖
用于表彰对学科建设、学术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学者,其代表性成果应为新中国成立以来(1949年10月1日起)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原创性研究成果。采取单位提名推荐或专家联合提名推荐的申报方式,被推荐者应为本校在编及离退休学者。
学术贡献奖的推荐人(3名该学科领域正高职称专家)负责在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网上填写《学术贡献奖推荐表》。填妥的《学术贡献奖推荐表》经被推荐者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被推荐者的成果原件1份,由推荐人送交被推荐者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二)学术新锐奖
用于表彰在学术研究中表现突出、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学者。申报者在本届评奖周期开始时(2022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且已至少连续4年为本市单位在编学者。申报者需填写《申报表》(须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提供所列学术成果和所获荣誉的证明材料。
(三)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
用于表彰对深化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有较大贡献的研究成果。本校在编及离退休作者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相关研究成果,均可申报。
申报者必须是成果作者,集体成果必须由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提出申报。评奖成果分为著作类、论文类,其他形式的成果由申报者自行归入上述两类。署名为“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的成果,由该中心秘书处统一推荐申报的,不计入执笔人本人的申报额度。
本奖项按照经济、政治(含党的建设)、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研究领域进行申报,具体由申报者自行选择确定。
申报者需通过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网填报、上传以下材料:(1)《申报表》;(2)《评审表》;(3)申报成果及相关辅助材料(获奖、转载引用等反响材料)的PDF电子文档。
(四)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
用于表彰对哲学社会科学相关领域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有一定价值,对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有较大贡献的研究成果。本校在编及离退休作者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相关研究成果均可申报。
申报者须是成果作者,集体成果必须由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提出申报。评奖成果分为著作类、论文类,其他形式的成果由申报者自行归入上述两类。
申报者需通过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网填报、上传以下材料:(1)《申报表》;(2)《评审表》;(3)成果及相关辅助材料(获奖、转载引用等反响材料)的PDF电子文档。
每位申报者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的申报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项,且须分布在不同奖项类别。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其他省部级奖项的成果,不得申报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和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鼓励申报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新兴和交叉学科,具体由申报者自行选择确定。
四、申报方式
本届评奖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期为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2月17日。因需组织奖项申报遴选及公示,我校申报者须于2025年2月4日前完成系统填报。申报者应在申报期内登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网(网址为http://pj.sssa.org.cn)上完成申报。申报截止后不再接受申报和修改。
本届评奖我校初审推荐校配额为10项。学校将组织校外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五、纸质材料提交
申报者完成网上填报后,需打印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申报表》及《评审表》(学术贡献奖仅需打印《推荐表》)各一式2份、成果及相关辅助材料(原件)1份,由二级学院汇总并统一提交至科研处(上川路校区行政楼501室),纸质申报材料具体提交时间,科研处将另行通知。
六、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者应保证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如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问题的,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依规处理。
(二)凡未在网上在线登录提交申报材料者一律不接受书面材料;在网上登录的内容必须与书面材料一致,否则将会影响评审结果。未按时间节点提交书面材料者,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三)申报者应仔细阅读申报要求,按系统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填写,申报截止后不再接受申报和修改。
(四)本次评奖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较紧,希望各相关二级单位积极配合,及时认真做好评奖的动员和组织工作。
七、联系方式
其他申报相关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张海瑞 联系电话:18021097251
科研处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