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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上海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0    作者: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点击率:

关于组织上海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条例》和《上海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016—2017)评奖实施办法》,本市将于201849日开始进行上海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016—2017)评奖工作。现将我校的组织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类别

按照《上海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016—2017)评奖实施办法》的规定,我校可以申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奖”、“学科学术奖”、“决策咨询和社会服务奖”三类。

二、时间安排

1.49日开始,教师需登入上海市社联网站(http://pj.sssa.org.cn),进行网上在线申报。申报要求见附件评奖条例评奖活动实施办法

2.申报者须在430日前将所有信息进行登录并及时打印申报表和活页评审表。以上材料以及各种支撑材料(1套),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于52日前,报送交科研处。

三、学校遴选

上海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额度为10项。

52日—57日,完成学校遴选和初评工作。

58日—59日,学校遴选出来的10个申报项目,进一步完善网上填报。

 

联系人:叶晓岚

联系电话:021-50213820

办公地址:浦东校区行政楼501

 

 

科研处

201844

 

附件:

1.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条例

2.上海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016-2017)评奖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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