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上海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条例》和《上海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016—2017)评奖实施办法》,本市将于2018年4月9日开始进行上海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016—2017)评奖工作。现将我校的组织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类别
按照《上海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016—2017)评奖实施办法》的规定,我校可以申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奖”、“学科学术奖”、“决策咨询和社会服务奖”三类。
二、时间安排
1.4月9日开始,教师需登入上海市社联网站(http://pj.sssa.org.cn),进行网上在线申报。申报要求见附件“评奖条例”、“评奖活动实施办法”。
2.申报者须在4月30日前将所有信息进行登录并及时打印申报表和活页评审表。以上材料以及各种支撑材料(1套),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于5月2日前,报送交科研处。
三、学校遴选
上海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额度为10项。
5月2日—5月7日,完成学校遴选和初评工作。
5月8日—5月9日,学校遴选出来的10个申报项目,进一步完善网上填报。
联系人:叶晓岚
联系电话:021-50213820
办公地址:浦东校区行政楼501室
科研处
2018年4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