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研究院(中心)、部门: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工作”要求和我校科研管理实际需要,现开展2021年度全校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2021年自然年度(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内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包括:
1.科研论文:无级别限制,含公开发表论文、会议论文等;
2.科研项目:科研项目信息由科研处统一录入,教师可在系统查验;
3.学术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工具书、皮书等;
4.研究报告:
(1)用于横向、纵向委托、校级等各类项目结项的研究报告;
(2)对于纳入内参、获得批示的专报等决策咨询成果,由于涉密,录入时成果名称不要超过4个字,其余用“*”代替,例如:关于***经济***;
5.科研成果获奖(含各类科研成果奖);
6.知识产权(含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7.学术活动(参加/举办学术会议、提交论文情况等);
8.学术兼职(含国内外各类学术组织任职/兼职);
9.行业标准制定(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所有统计范围科研成果均需录入科研管理系统,无级别限制,请务必全面统计并填报。
二、统计成果应用
全校科研成果统计数据的应用范围如下:
(一)用于高地大学科建设项目、高原学科建设团队绩效考核;
(二)用于教师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的科研成果审核;
(三)用于教师聘期考核的科研成果审核;
(四)用于教师科研绩效评价;
(五)用于教育部科技统计报表上报等。
三、科研成果填报与审核流程
(一)教师填报科研成果信息
1.教师从学校主页“数字校园”登录“科研管理系统”(账号密码与学校OA系统一致),录入2021年自然年度内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信息(科研项目信息除外,由科研处统一录入),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材料(科研管理系统使用说明参见《科研管理系统使用手册》(附件1))。
2.科研项目信息由科研处统一录入管理系统,2021年项目已经录入科研管理系统,教师可登陆系统查看,如有遗漏请联系科研处补充录入。
3.学术任职/兼职信息、参与标准制定信息,请相关教师填写《学术兼职信息统计表》(附件2)和《标准制定信息统计表》(附件3),交学院汇总。行政部门教师,表格填写后可直接提交科研处。
4.相关成果附件信息填报要求如下:
(1)论文类成果材料:如在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和SCI/SSCI数据库(http://webofknowledge.com)可以查到的论文,可直接在【备注信息】的【论文摘要】栏粘贴论文链接网址,不需上传材料;如在上述数据库无法查询的论文,需在【附件信息】栏上传论文期刊封面、论文页;报刊文章需上传发表报刊扫描件,并注明字数。
(2)著作类成果材料:需上传著作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
(3)研究报告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研究报告全文(专报)。若被采纳或批示的专报因涉密原因,可不上传材料,但须将纸质版证明材料提交科研处审核。
(4)科研成果获奖材料:上传相关获奖证书。
(5)知识产权成果材料:上传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6)参加学术会议情况:录入相关会议信息,须注明是否提交论文。
(二)二级单位信息录入汇总与审核
1.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录入本年度二级机构所举办与承办的各类学术会议与讲座情况。“主办会议”列表,除带“*”内容外,还须填写会议宣讲论文数量,代表人数,国外代表人数,会议简介等字段内容。“学术讲座”列表,除带“*”内容外,还须填写参加讲座人数,讲座对象,主讲人单位、职称等字段。
2.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在科研管理系统对本单位教师科研成果进行审核,汇总填写《学术兼职信息统计表》(附件3)《标准制定情况统计表》(附件4)《学术交流情况统计表》(附件5),加盖学院公章后和电子版一并提交科研处。
(三)行政部门教师的《学术兼职信息统计表》(附件3)和《标准制定情况统计表》可直接提交科研处。
四、时间安排与具体要求:
1.教师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22年1月3日。
2.二级单位网上审核、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1月10日。
3.因各类科研数据应用范围广泛,且使用时间不一,自2022年1月1日起,所有的科研成果将实行实时录入,全体教师请在科研成果取得的第一时间录入科研管理系统,二级单位须在一周内完成审核。
统计联系人:高瑞卿 联系电话:68683913 18021097250
地点:浦东校区行政楼501室Email:gaorq@lixin.edu.cn
决策咨询类成果联系人:王泓 联系电话:50213820
地点:浦东校区行政楼501室
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1:科研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附件2:学术兼职情况统计表
附件3:标准制定情况统计表
附件4:学术交流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