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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本市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师,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倡议并出资设立了“晨光计划”项目,支持上海高校青年科研骨干开展科学研究。项目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实施。为做好2024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项目介绍
1.“晨光计划”项目分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两类。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目经费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24个月。
2.今年继续设立“艺术学”专项,实行单列答辩的评审方式,用于鼓励艺术类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具有文化积累价值的作品集、专著、音像制品等成果。
3.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为4名。
4.“晨光计划”依据《“晨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晨光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沪教委科〔2022〕27号)实行。
三、申报流程
1.各二级学院按有关要求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遴选上报。
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须由项目申请者本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答辩时间初定为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四、申报方式
1.项目申请人提交项目电子申请书至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处,文件名为“项目名称+项目申请人”,电子材料提交Word、PDF两份。项目申请人提交项目汇总表信息至科研秘书处汇总,请确保汇总表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2.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汇总申报材料后,将申请书和汇总表(文件名“晨光+二级学院名称”)的电子材料于9月20日(周五)11:00前发至邮箱20059444@lixin.edu.cn。逾期不予申报。
3.各职能部门项目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至邮箱。
联系人:臧冠荣 电话:18021097253
科研处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