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台管理 | 校园网主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非校管研究机构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1    作者: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点击率: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非校管研究机构管理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学校在201610月制定并开始实施了《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研究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立信会计金融科【20163号),根据该管理办法,学校的研究机构由校管研究机构(独立建制)、校级研究平台(非独立建制)、非校管研究机构(二级学院管理)组成。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研究机构管理办法(暂行)》,并校后,凡是没有经过二级学院申请-科研处审核-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学校正式下文的非校管研究机构,均不得以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研究机构的名义进行学术活动。

截止20185月,学校分两批(2017年、2018年)设置了非校管研究机构共18个(学校均有正式下文)。请二级单位加强对非校管研究机构的管理,督促非校管研究机构严格按照章程开展学术活动,严禁非校管研究机构避开所属二级单位,单独对外签订学术科研协议。

特此通知。

 

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2018528

分享到: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