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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9    作者: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点击率:

关于2018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门:

“曙光计划”旨在通过科研项目扶持,着力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由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共同实施。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81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二、项目介绍

1.“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

2.“曙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为2名。

3.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我校限报1名,该名额不占学校“曙光计划”规定的2名额度,由市教委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参加统一答辩。

三、申报流程

1.各单位部门请按有关要求积极组织项目申报,科研处、学科建设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后上报上海市教委。

2.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须由“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2018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报方式

1.项目申请者提交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7份以及电子版申请书1份至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处。

2.各二级学院秘书整理申报材料并填写汇总表后,请于625日前报送行政楼501室,各职能部门申报材料可直接报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相关材料请查阅上海教育网站(www.shmec.gov.cn),其他相关事宜请与科研处、学科建设处联系。

联系人:臧冠荣;联系电话:50213820Emailzanggr@sfu.edu.cn

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201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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