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研究院(中心)、部门: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工作”要求及《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立信会计金融科〔2020〕1号)的规定,现开展2020年度全校科技统计工作及科研成果奖励的申报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与奖励范围
(一)统计范围:2020年度(自然年度)内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包含公开发表论文(无级别限制,含会议论文)、著作(含教材)、研究报告(含编入内参、获得批示的专报等决策咨询成果,用于项目结项的研究报告)、科研成果获奖、知识产权、学术活动(参加学术会议、论坛)等。请务必全面统计填报,未进行统计填报的成果在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科研奖励等方面将不予认定。
(二)奖励范围:2020年度(自然年度)取得的、纳入《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奖励范围的科研成果。
二、统计奖励申报审核流程
(一)教师录入科研成果信息(所有统计范围科研成果均需录入,无级别限制)
教师从学校主页“数字校园”登录“科研管理系统”(账号密码与学校OA系统一致),录入2020年度(自然年度)内取得的科研成果信息(含参加学术活动信息),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材料。
上传材料要求如下:
A.论文类成果材料:如在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和SCI/SSCI数据库(http://webofknowledge.com)可以查到的论文可不上传材料,如在上述数据库无法查询的论文(特别是报刊论文),请在管理系统上传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页。
B.著作类成果材料:上传著作封皮、版权页、目录。
C.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成果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研究报告(专报)封皮、采纳或批示证明材料。
D.科研成果获奖、知识产权成果材料:上传相关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
E.参加学术会议情况:录入相关会议信息,须注明是否提交论文。
(二)申报科研奖励
符合奖励范围的科研成果,可申报学校科研奖励。论文、专著、科研获奖类成果请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1》(附件1);决策咨询类成果请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2》(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级学院(研究机构)教师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交二级单位进行初审,二级单位汇总初审后报送科研处复审;行政管理部门教师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直接交科研处审核。
(二)二级单位信息录入汇总与审核
1.二级单位以科研秘书账号,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录入本年度二级机构所举办与承办的各类学术会议与讲座情况。“主办会议”列表,除带“*”内容外,还须填写会议宣讲论文数量,代表人数,国外代表人数,会议简介等字段内容。“学术讲座”列表,除带“*”内容外,还须填写参加讲座人数,讲座对象,主讲人单位、职称等字段。
2.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在科研管理系统对本单位教师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并根据所在单位教师提交的科研奖励申报表,汇总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科研成果奖励二级单位汇总表》(附件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科研学术交流情况统计表》(附件4)加盖学院公章后和电子版一并提交科研处。
3.教师个人提交给二级单位的《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1》(论文著作类)由二级单位保存留底。教师个人提交给二级单位的《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2》(决策咨询类)及证明材料,二级单位盖章后和电子版一起交科研处,由科研处审核。
4.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科研成果奖励的教师,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并签名,相关表格(含电子版)和证明材料直接交科研处,由科研处进行审核。
三、时间节点安排
1.教师网上填报、纸质奖励申报表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7日。
2.二级单位网上审核、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4日。
联系人:高瑞卿 地点:浦东校区行政楼501室
联系电话:68683913 Email:gaorq@lixin.edu.cn
科研处
2020年12月8日
附件1:2020年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科研成果奖励个人申请表1 (论文著作类)
附件2:2020年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科研成果奖励个人申请表 2(决策咨询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