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已发布,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要求及相关材料详见《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http://onsgep.moe.edu.cn)
二、2021年度全国教科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科研处在校内申报环节不限项,仍提交上海市教科规划办按其相关规定处理。
三、课题申报校内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科研处进行项目资格审查后提交上级管理部门。
四、申报材料须提交电子版《全国教科规划申请书(或投标书)》及《活页》(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申请书》、《活页》纸质版一式7份,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五、申请人需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根据学校规定按项目总额的30%比例做足间接经费预算。
申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蒋竞莹 电话:50213820,18021098693
地址:浦东校区行政楼501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
附件3: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
附件4: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材料汇总表
附件7: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2021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