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沪教委科〔2021〕8号文件精神,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按照《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附件1)规定的评奖条件和要求进行申报。参评成果由申报人填写《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2),一式2份,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2份、参评成果原件2份。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的电子版至指定邮箱20059450@lixin.edu.cn。校内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10日(星期三)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次优秀成果奖评选采取限额申报,我校限额2项。成果奖评审按照申报成果等级分类开展,申报人必须选择申报成果等级,提交申报材料后一律不得变更。科研处对申报材料开展资格审查、组织专家遴选评审确定报送参评成果。
三、今年上海市教科规划办实行网络数据库填写和电子邮件并行的申报方式。2021年3月10日(星期三)00:00至3月15日(星期一)24:00为数据库网上填写时间,通过校内遴选的参评成果由申报人登陆上海教育科研管理数据库平台(https://www.shjykysb.cn/)进行网上申报。3月16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将从数据库平台上下载的带水印的所有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申报评审书》一式七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附有关证明材料(2份、参评成果原件2份。
四、相关通知及附件可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edu.sh.gov.cn/)或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cnsaes.org.cn/)中查找和下载。
申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蒋竞莹 电话:50213820,18021098693
附件1: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
附件2: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科研处、学科规划处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