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申报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的通知》,教育部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下列4个奖种: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奖);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以下简称技术发明奖);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以下简称科学技术进步奖);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以下简称青年奖)。
二、推荐条件
具体推荐要求详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教育部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的通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报奖具体要求、推荐工作手册及相关附件的电子版可到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srcsite/A16/s7062/201805/t20180530_337818.html)查询并下载。
三、相关要求
申报人须于7月13日前完成网上填报,经学校审核,公示5天后,向上级部门推荐和报送。
联系人:叶晓岚
联系电话:021-50213820
办公地址:浦东校区行政楼501室
科研处
2018年6月15日